“公交优先”是我国大中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由之路
发布日期:2016-04-13 信息来源:嘉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
从20世纪80年代起,西欧、日本等国吸取小汽车过量发展导致城市交通拥挤的教训,转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,强调将城市交通引向运量大、高效、低耗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。发达国家城市交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表明,在城市中需要形成并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大众运输系统,引导城市交通通向大众、高效、低耗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,他们的做法为我国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了示范和经验。

实施公交优先战略,是缓解交通“两难”问题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。实施“公交优先”战略,应全面建设以轨道交通、快速公交、出租车辆、免费单车(公共自行车)等交通工具组成的公共交通体系,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,增强公交运行能力,改善公交服务质量,发展大容量轨道交通,提高公交车辆出行分担率,减少私人小汽车出行率,让公交车快起来、准起来、优起来。

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,加快建设综合换乘枢纽及配套服务设施、轨道交通系统、快速公交系统(BRT)、智能调度中心、车辆段、停车场、保养场、首末站、换乘站、乘客信息服务系统等设施。重点解决公交车辆停车场严重不足,大量车辆在场外停放的问题。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,要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,并完善站台、候车亭等服务设施。

首先要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,国务院办公厅、建设部等先后印发了《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5〕46号)、《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》(建城〔2006〕288号)等系列文件,对落实“公交优先”发展战略做了具体部署,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指明了方向。落实公交优先的战略,要坚持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定位,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,优化调整公交系统结构,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,扩大公共交通服务覆盖面,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。要在规划布局、土地安排、设施建设、技术装备、运营服务等方面,明确公共交通发展目标,建立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保障体系。坚持在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体制、机制、政策、财力、用地、技术等方面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。

其次要建立以地铁(轻轨)、公共汽(电)车、出租汽车、水上巴士(的士)、免费单车(公共自行车)等“五位一体”的公共交通体系。

再次要建立“多元化”公交营运结构。按照城市规模,特大城市和副省级以上大城市,以及人口超过300万的经济发达城市,要加快建设以快速轨道交通(MRT)、轻轨交通系统(LRT)为骨干,以城市快速交通(BRT)和普通城市公共汽(电)车为主体,出租汽车、免费单车(公共自行车)为补充的“多元化”城市大公共交通营运结构;在人口100万—300万之间的中等城市,要加快快速公交(BRT)和城市公共汽(电)车为主体,以公共自行车和出租车为补充,适度发展轨道交通的公交运营结构;而在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,则要大力完善城市公共汽(电)车为主体的交通网络,提倡采用自行车和适度步行的“低碳出行”方式。(内容来源:中国公交信息网)